招标公告
·
special
·
辽宁-沈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2026年三季度批量转让业务尽职调查项目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15
浏览
11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 采购单位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 预算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方
-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 招标代理
- 保证金信息
完整采购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信息
· VIP 会员或单次购买后可见
查看来源
开通 VIP 查看原文
广告位
公告正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2026年三季度批量转让业务尽职调查项目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征集时间
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1日上午九点
二、项目需求
本次采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详细要求如下:
本次征集的法律服务机构需负责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2026年三季度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依据计划对尽职调查单位,通过对相关资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实情况的收集,从法律或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判断,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三、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通用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上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年,特定情况下(如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等原因,营业执照所列的成立日期至今不满3年,但合并一方原有成立年限满三年)可提供律师事务所实际营业持续时长的相关证明。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至少5名及以上律师依法持有《律师执业证》,并经上一年年检合格。
3)供应商应具备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法律尽职调查经验,并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完成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项目案例,案例应体现其在债权确认、资产权属调查、法律风险识别及处置建议等方面的能力。案例可为银行系统内(如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外部单位(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世界500强企业)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项目,且应提供项目委托方名称、服务内容、完成时间及客户评价等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报名提交资料
1.基本信息请在注册我行供应商门户时提供。
注册材料
境内企业
境内机构
境外主体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律所职业资格证/其他机构登记证明
商业登记证明
承诺声明及授权书(含廉洁自律承诺函)
√
√
√
供应商声明
√
√
√
法人身份证/护照
√
√
√
企业介绍
√
√
上年度财报(因有特殊情况,如非上市公司没有强制审计、成立不满1年或其他原因等,可情况说明代替)
√
√
同等证明材料
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近6个月任一期)
√
√
同等证明材料
资质材料(注册环节非必传)
√
√
√
案例材料(注册环节非必传)
√
√
√
注:此表材料对应供应商通用资质要求。
2.其他报名提交材料。
1)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体现最新通过年检记录);
2)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完成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项目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请对应本公告第三点特定资质要求补充,应全部对应。
五、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相关材料通过我行采购供应商门户-供应商征集板块对应项目征集公告报名提交。
门户主页访问地址:https://ebuy.spdb.com.cn
六、声明
1.我行接受报名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等工作,且我行有权对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2.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在审核过程中,我行如认为必要,将安排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邀请参加POC测试等;
4我行保留要求报名服务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5.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任何费用。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注:联系人为供应商相关岗位人员,请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