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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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司法诉讼律所选聘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09
投标截止
2026-06-17
浏览
4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 采购单位
- 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 预算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方
-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 招标代理
- 保证金信息
- 开标时间
- 2026-06-17
- 开标地点
- 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完整采购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信息
· VIP 会员或单次购买后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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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司法诉讼律所选聘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询比人为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小贷公司”、“询比人”、“我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1.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1.1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起诉对象为个人信用贷款1户2笔,本金合计人民币42万元,因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对其提起诉讼维护公司权益。
1.2服务范围
在询比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司法诉讼及后续款项回收工作相关事宜。作为蜀道小贷公司个人贷款借款合同纠纷的法律代理服务单位,为蜀道小贷提供本次代理服务。
1.3服务内容
(1)制定诉讼策略,策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管辖法院、财产保全、诉讼程序;
(2)开展提起诉讼、提供证据、查找财产线索、进行财产调查、提起财产保全等工作;
(3)通过诉讼(一审、二审或执行)和解或调解、强制执行等方式后收回债权;
(4)开展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工作,在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后,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公证机构出具不予执行证书的部分,代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工作;
(5)负责起草、审核、修改相关协议、函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出具与项目清收有关的法律意见书等材料;
(6)根据公司要求参与公司与被告及第三方的有关会谈、谈判,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
(7)代为递交、签收、转递或接收有关法律文件或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并应当妥善保管,原件及时转交公司存档;
(8)协助办理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及报批程序;
(9)该债权收回的其他法律服务。
1.4服务方式
律师事务所通过一般代理方式委托持续对逾期贷款开展清收,服务团队律师(服务律师以投标人填写的服务团队律师情况表为准,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等方式,代理该逾期贷款的债务清收。
1.5服务费用
本次司法诉讼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1.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以该债权实现和该风险项目终结之日孰后为止。
2.询比申请人要求
2.1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系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三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参选人需在成都地区设有总分支机构。
(2)申请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选人指派的服务团队人员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且无其他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的任何处罚或公开谴责。
(3)在项目服务期间,申请人应至少配备4名律师以确保项目服务质量;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参与项目服务,且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
2.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询比。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其他认证系统(仅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法查询的有限合伙企业等适用)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询比申请人,不得参加询比。
(3)在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询比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询比。
2.3其他要求
(1)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询比。若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询比的情形,优先由该等申请人之间协商确定一家单位继续参与询比,若协商不成,则由参选文件送达时间较早的单位继续参与询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询比申请文件获取的方式
(1)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6月9日0时0分至2026年6月17日0时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询比并下载询比文件。询比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2)采购文件费用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shudaolink.com/)生成的子账户。
采购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询比文件缴费与查询: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菜单,在对应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菜单中点击“下载”,系统将弹出支付页面;投标人根据页面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缴费,并点击“已转账”按钮,查询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情况。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询比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在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获取询比文件的单位,须与后续实际参与询比的单位保持一致。
(5)除上述方式外,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4.询比申请文件的递交
(1)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时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询比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2)询比申请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询比申请人持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询比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询比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询比申请文件,其询比申请无效。
5.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V3.0”,在线参与开标过程。
6.发布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处理
(1)询比申请人对询比文件的异议以及询比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询比申请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询比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通过“异议”按钮提出。询比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询比申请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询比申请人提出异议以及询比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V3.0”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进行。
7.2 投诉处理
投诉的渠道:进进入蜀道集采平台V3.0(https://ztb.shudaolink.com)询比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 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通过对公账户转账至蜀道集采平台生成的子账户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询比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询比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询比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招采平台V3.0”(网址https://ztb.shudaolink.com/),在投标系统的“我参与的项目”列表中,进入所报名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菜单,根据系统显示的账户信息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操作。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9.温馨提示
9.1 询比申请人注册和在线投标系统操作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9.2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导航栏--CA办理栏目。
9.3技术支持
如在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详见蜀道集采平台V3.0首页底部的联系方式。
10.询比人联系方式
询比人:蜀道(四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两江国际A座17楼
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