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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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我行信用卡不良诉讼清收处置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6-04
投标截止
2026-06-24
浏览
3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 采购单位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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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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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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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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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招标代理: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我行信用卡不良诉讼清收处置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各项招标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采购需求: 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我行信用卡不良诉讼清收处置项目是指通过与外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合作,对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开展业务活动中与负有还款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还款义务人未履行本行领用合约约定的相关还款义务造成信用卡透支欠款而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向法院提请诉讼业务。 2.技术要求: 2.1.服务时效可满足业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源、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业务后期保障服务能力。 2.2.供应商具有完备的办公经营场所,具备必须的经营设施和业绩,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经验,具备提供我行所需服务及相关售后服务能力。办公场所设有24小时监控,监控录像备份3个月及以上。 3.人员资质要求: 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及其负责人无负面信息记录,从业以来未发生过严重的劳资纠纷,人员流动性在可以控制范围。 4.服务要求: 4.1.确定中标后,由本行与中标单位签定项目服务合同,服务范围内的工作项目未经本行书面同意一律不得分包、转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单位的服务资格,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2招标范围: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关于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我行信用卡不良诉讼清收处置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且上年度年检合格,并提供年检合格记录。2.要求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最近一年(2025年)财务报表显示盈利,可稳定提供服务。3.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与6家国有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中至少一家银行开展信用卡诉讼项目的成功案例。6家国有银行指: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邮储;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指:招商、平安、广发、浦发、中信、兴业、光大、华夏、民生、渤海、恒丰、浙商;3家政策性银行指: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行。4.应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有符合银行要求的系统安全保障措施,员工须签保密协议,具备保密和业务保障能力。要有完善的相关制度、机制,并提供相关内部制度或保障方案。5.具有业务连续性保障机制、消保和投诉处理机制,并提供公司相关内部制度或保障方案。6.最近三年内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合作期间未出现违约或严重过失行为,未发生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或合规作业要求而被解除合约的情况。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4 09:00至2026-06-10 18:00(北京时间,下同), 下方直接下载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要求 1.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3.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4.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正常。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显示无行政处罚信息、无行业处分信息、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记录截图。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及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7.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8.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报名方式 1.采购部门联系人:*** 欢迎各供应商对此项目的需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相关意见本行接收后将不再另行回复。邮件及材料请标明:《石家庄分行关于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我行信用卡不良诉讼清收处置项目》需求意见或建议-律师事务所名称(全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24 14:30 ,地点为 本项目具体开标日期以实际通知为准。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请先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https://cg.cib.com.cn/)提交资料申请注册账号。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可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通过首页“采购管理”—“供应商寻源”—“待报名列表”中找到本次项目,点击“报名”即可参与。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报名注意事项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材料1石家庄分行关于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我行信用卡不良诉讼清收处置项目供应商反馈材料律师事务所名称全称材料2石家庄分行关于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我行信用卡不良诉讼清收处置项目信息收集表材料3承诺函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本公告附件,提交材料1-2无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材料3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3.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4.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5.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6.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时间2026年6月4日9:00—2026年6月10日18:00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1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田旭、崔晓东
电话: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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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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