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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A包合同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5-12
浏览
4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采购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中标方
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点击查看中标记录
预算金额
68.6 万元
采购方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
保证金信息
完整采购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信息 · VIP 会员或单次购买后可见
开通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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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A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拟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A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A包) 合同金额(元):686000.00 中标供应商: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双方确认,对原合同第三条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 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变更为: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按照区财政局和区司法局的有关规定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8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陆仟元整,含税),甲方分3次支付工作补贴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应按要求提供本所银行账号和合法票据给甲方),2026年1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作补贴的60%,即人民币4116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2026年6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作补贴的30%,即人民币2058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伍仟捌佰元整);甲方对乙方年终考核结果及乙方实际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后,甲方依据评估结果支付尾款,即人民币686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捌仟陆佰元整)。 二、其他约定 1.除本补充协议明确变更的条款或内容外,原合同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原补充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2.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原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于2025年12月31日签订《深圳市南山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书》(下称“原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为¥686000元(含税)。后双方于2026年3月27日签订《补充协议》(下称“原补充协议”),对原合同付款时间与金额进行了明确及更正。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丽山路51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