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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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购买法律服务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15
投标截止
2026-05-21
浏览
5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 预算金额
- 11 万元
- 采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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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工作需要,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拟公开购买法律服务,用于驻局提供专职协助处理法律事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接主体资质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2023-2025年)在执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执业年度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的记录。
(二)具体担任法律顾问助理工作的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条件优异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3.廉洁奉公,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二、购买法律服务事项
(一)协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依法行政工作;
(二)牵头法律工作小组,对法律法规适用、行政决策的法律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法律知识培训;
(四)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
(一)合同期限为1年(该服务项目合同为可延续项目,供应商通过服务考核后,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可以延续签订合同,原合同与延续合同期限累计不超过三年);
(二)购买法律服务费用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待遇标准(含年终奖)执行。针对每家律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费用预算控制在11万元/年。
四、寄送材料的有关要求
请报名单位按以下要求寄送相关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法律顾问助理报名表》;
(二)加盖公章的本次服务方案,包括律师事务所简介、拟指派律师情况简介;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含正本及副本)、相关资质复印件。
上述内容存在缺失,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购买服务流程
(一)报名
有意者请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5:30前,将《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法律顾问助理报名表》(见附件)、服务方案等材料邮寄或者送至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9楼)。联系电话:***
(二)考核
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所指派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实践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
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将拟聘律师事务所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签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最后确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的法律服务合同。
附件: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法律顾问助理报名表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