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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litigation · 辽宁-盘锦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辽河钻采装备制造分公司宝石机械辽河钻采装备制造分公司代位权诉讼及执行法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08
投标截止
2026-05-19
浏览
5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预算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保证金信息
开标时间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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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BSJX2604-FW006-WZFGS(ZBZX)5262-B2957501506371-23 本招标项目 宝石机械辽河钻采装备制造分公司代位权诉讼及执行法律服务招标人为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辽河钻采装备制造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宝石机械辽河钻采装备制造分公司代位权诉讼及执行法律服务。2010年9月,境外某公司与主债务人及招标人签订了2座自升式钻井平台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境外某公司向主债务人支付对应全部钻井平台价款,但基于合同履行主债务人仍享有其他款项约2641万美元(招标人测算,按照1:6.9489汇率折算人民币约为1.84亿元)未主张权利。招标人对主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经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由招标人宝石机械辽河钻采装备制造分公司对境外某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维护公司权益。现拟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此纠纷的诉讼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及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司法程序提供全流程代理法律服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宝石机械辽河钻采装备制造分公司代位权诉讼及执行法律服务项目,为此纠纷的诉讼程序、强制执行程序及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司法程序提供全流程代理法律服务,采购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法律服务内容为止。 服务内容: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对案件做出整体分析,找出案件争议焦点及矛盾所在,提供可操作性的诉讼策略,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变化以及招标人的要求,随时调整诉讼策略; (2)必要时,就案件的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3)及时解答招标人就案件提出的问题,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汇报案件进展; (4)代表招标人处理案件涉及的所有诉前和诉讼司法程序/诉前调解/鉴定程序/保全程序/听证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 (5)代为起草并向有关机关递交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和函件; (6)代为参加调解; (7)代为和解; (8)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9)代为提起反诉和上诉; (10)就执行案件的处理方案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11)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代为申请执行、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中止执行; (12)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调查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代为增加或放弃、变更执行标的物; (13)代为递交、签收、转递或接收有关法律文件或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14)其他应招标人指示处理诉讼、仲裁相关的事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地点:辽宁省以及涉及本项服务的其他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法律服务内容为止。 2.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投标人名称:与律所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盖章:投标文件封面按要求加盖电子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行业资格证书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②投标人必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律师库内律师事务所(提供一级律师库(2025-2027)入库通知扫描件)。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团队负责人(主办律师)1人,辅办律师至少1人。其中团队负责人(主办律师)必须全面、全程参与本案代理出庭工作(提供律师证扫描件及承诺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项2021年1月至今,本项目团队负责人(主办律师)代理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代位权诉讼、海事海商诉讼、涉外诉讼案件取得的胜诉案例。(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扫描件,生效法律文书需体现主办律师代理字样,以上案例所在年度,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落款时间确定,同一案件不同审级不重复计算。胜诉结果是指,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诉请60%及以上或避免损失60%及以上。)并附胜诉案例汇总表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或2025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 信誉要求: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截图);②投标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无行业处分、行政处罚记录(提供网站截图);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提供承诺函)。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①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无利冲承诺书面材料,承诺代理本项目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或利益冲突已被相关方完全豁免。②投标人发生更名或合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变更登记或准予合并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其变更前主体的人员、业绩、荣誉等均不予计入本项目评分范围。 投标报价:4、报价方式:√百分比报价 本项目采用“全风险代理”方式计算律师代理费,不支付任何前期费用,生效判决支持我方诉讼请求金额(本诉支持金额减去反诉支持或抵销金额)在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含本数)以下,不支付风险代理费;生效判决支持我方诉讼请求金额超过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部分,按照中标人的报价费率计算和支付风险代理费,且该风险代理费不高于48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整),超出480万元部分不予支付。 特别说明:风险代理费计算公式为:风险代理费=(判决本诉支持金额-反诉支持或抵销金额-6000万元)×中标费率。 上述律师代理费为含税价(含6%增值税)。除该报价费用外,招标人不再向中标人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招标人收到生效终审判决后,按照风险代理费计算公式计算律师风险代理费用金额,双方确认律师风险代理费金额后,中标人按照律师风险代理费金额的60%开具含6%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交与招标人办理挂账手续,挂账后18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律师风险代理费的60%;剩余40%根据每笔实际执行回款金额占判决支持金额减去反诉支持或抵销金额后的金额比例开具含6%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交与招标人办理挂账手续,挂账后18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双方确认的风险代理费金额。【计算公式为:当期执行回款对应代理费金额=风险代理费×40%×执行回款金额/(判决本诉支持金额−反诉支持或抵销金额)】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法律服务内容为止。 服务地点:辽宁省以及涉及本项目服务的其他地点。 技术要求:1、投标人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2、投标人应根据合同规定和招标人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3、投标人应亲自实施委托范围内工作,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委托。 4、投标人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招标人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的相关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估算合同签订金额480万元的10%收取,形式为现金或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如未能在6月20日前完成立案,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但若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突发重大疫情导致封控等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或受理法院原因(如法院系统内部政策调整、法院技术或管理原因、司法政策变化、请示审批等),导致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立案的,需经招标人确认,在完成立案后对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其他费用:案件代理过程中产生的异地差旅费、通讯费、餐饮费、住宿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涉及的第三方机构收取的调查取证费用、翻译费、出具专家意见费用或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认证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不包含在律师服务费中。 权利义务: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1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05-14 23:59:00严格按照下列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参与并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招标投标专区>帮助中心>操作说明中的“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的相关章节,平台的操作问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操作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本次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线上操作,投标人须使用CA完成投标。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及时进行企业CA注册。鉴于CA注册存在一定周期,请提前办理,避免因办理延误影响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CA办理流程如下: ① 访问云梦泽平台主页(https://www.ymzec.com),于网页顶部右侧点击【注册】按钮,并按照系统指引完成个人账号注册流程。 ② 个人账号注册完成后登录平台,通过网页顶部用户名显示位置的下拉菜单进入【个人中心】。在个人中心页面,选择【我的企业】下的【认证企业】完成认证操作;若企业已存在,则点击【加入企业】,并等待企业管理员发送授权码以完成加入企业流程。 ③ 完成企业认证操作后,选择【进入企业】操作选项,进入企业管理端界面。随后,依次进入【增值服务】模块,选择【签章证书购买】功能,点击【免费领取】(原中石油电子招标平台用户)/【确认购买】(新用户)按钮发起CA申请流程,并按照系统指引完成CA办理相关操作。 注:CA办理咨询电话956100;CA办理操作手册获取路径如下:访问云梦泽平台主页(https://www.ymzec.com),将页面下滑至底部,定位并点击云梦泽【帮助中心】。进入帮助中心后,选择【操作指南】板块,再点击【企业中心用户操作手册】,依手册指引完成企业注册、企业认证及CA办理相关流程。 4.5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标书费发票均为数电票,开标后开具标书费发票,如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或邮箱未收到提醒,请自行到电子税务局下载发票。(销售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发票咨询电话:***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6-05-19 08: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下: ① 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CA办理(详见本章4.4相关内容) ② 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招标投标专区>下载专区),使用工具完成文件编制,导出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招标投标专区>帮助中心>操作说明中的“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③ 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进入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管理-投标>进入项目>网上投标”路径下,找到投标文件递交的操作界面。点击 “递交” 按钮,上传已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并确认签名后,投标文件递交完成。 特别注意: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0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步骤见下: ①企业钱包充值: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平台“投标人端>钱包管理”使用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签约绑定,且使用该基本存款账户向指定的企业钱包账户充值,使用其他账户进行充值,资金将自动原路退回。 企业钱包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 银行账号:26902***0027 ②投标保证金递交:选择意向参与的招标项目,在“投标人端>投标保证金”路径下,点击“缴纳”按钮,选择“钱包支付”方式完成递交。递交前,请务必检查企业钱包可用余额是否充足。如余额不足,请按①及时充值。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平台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956100转6,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③投标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按招标文件要求开具相应投标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格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电子保函影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通过云梦泽相关功能模块上传,若该模块有价格文件等其他内容一并需要上传,请将相关文件压缩至“*.zip”格式进行上传。 3.该电子保函应为“见索即付”保函,投标电子保函涉及到后续的索赔,上传与否将影响初评响应性评审结果。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3687]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6.2中标人通过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1930 0066 193 银行行号: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6.3为便于财务月末对账,月末最后两天(工作日)请中标单位不要缴纳招标代理费。 6.4中标人公对公汇款时在摘要、用途、附言处必须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无需备注“代理服务费、招标编号”等汉字字样。) 6.5 代理费及标书费发票均为数电票,开标后开具标书费发票,如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或邮箱未收到提醒,请自行到电子税务局下载发票。(销售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发票咨询电话:*** ***。 招标人: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机构: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物资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期内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并拨打异议受理电话告知;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规定时期内通过给受理邮箱发邮件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文件,并拨打异议受理电话告知。 受理部门: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受理人员:卞先生 受理电话:*** 受理邮箱: 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