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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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发布日期
2026-05-20
投标截止
2026-05-25
浏览
4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 采购单位
- 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 预算金额
- 19.9 万元
- 采购方
-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 招标代理
- 保证金信息
- 投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810室,何老师(收),电话:0755-83460205。
- 开标时间
- 2026-05-25
完整采购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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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位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项目编号 YG26ZT0037796
项目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7-8室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行业分类 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
公开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其他100%
项目概况 深圳出版社与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联合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简介 (一)采购人: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文国 际传媒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需求:需要采购2年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深圳出版社服务内容:参与企业章程和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运行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为企业在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为企业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组织开展合规管理、法律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法律咨询等;协助公司对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护,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应企业要求,就企业的重大法律权利主张,以企业法律顾问名义授权声明或向相关方发出律师函;根据企业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认为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盖章版;为企业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参与企业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代办企业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优先接受企业委托,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接受企业委托,负责企业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 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参与企业章程和总经理办公会运行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为企业在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为企业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公司对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护,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建议;侧重于为公司数字出版业务,特别是游戏出版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应企业要求,就企业的重大法律权利主张,以企业法律顾问名义授权声明或向相关方发出律师函;根据企业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企业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参与企业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优先接受企业委托,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接受企业委托,负责企业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 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海天综合大厦,需提供驻点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2年。深圳出版社与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分别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分别结算费用。 (四)采购金额:总价包干,两家2年合计最高限价39.8万元。 深圳出版社本次服务项目采购的最高限价为14万元人民币/年(含本数、含税),2年合计不超过28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含税)。 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本次服务项目采购的最高限价为5.9万元人民币/年(含本数、含税),2年合计不超过11.8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含税)。 供应商分开对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家公司仅接受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满足以下要求的供应商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参选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持有执业许可证书。总部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 (二)参选人能派出1名本项目主办律师和1名驻点律师提供服务,主办律师在深圳执业年限已满10年,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驻点律师在深圳执业年限已满1年,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按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为准,计算至响应截止日)。 (三)参选人本项目主办律师和驻点律师应熟悉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法、合同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四)参选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五)参选人本项目主办律师和驻点律师从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近三年)应具备为政府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 (六)律师事务所及拟提供服务主办律师、驻点律师近三年(2023年5月1日-响应截止日)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惩戒记录和不良执业记录,年度考核合格。 (七)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个人响应。同一律师事务所(含总所、分所),不接受2份及以上响应文件,如出现2份及以上响应文件且在响应期内未撤回,则该律师事务所(含总所、分所)的所有响应均无效。本项目严禁供应商转包和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八)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提供最新查询结果或者说明有关情况); 没有被列入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以上资格要求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凡有能力执行本采购文件所述项目,具备我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成交的供应商。 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服务项目: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企业; 4.有相同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的不同供应商应进行书面声明不存在管理关系且未按照该控股股东要求协同响应,拒不进行书面声明的; 5.有参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应进行书面声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管理关系,拒不进行书面声明的。
公告名称 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公告媒体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发布时间 2026-05-20 10:00 至 2026-05-25 11:00
公告内容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深圳出版社与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联合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简介
采购人: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文国
际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需求:需要采购2年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深圳出版社服务内容:参与企业章程和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运行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为企业在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为企业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组织开展合规管理、法律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法律咨询等;协助公司对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护,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应企业要求,就企业的重大法律权利主张,以企业法律顾问名义授权声明或向相关方发出律师函;根据企业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认为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盖章版;为企业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参与企业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代办企业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优先接受企业委托,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接受企业委托,负责企业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
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参与企业章程和总经理办公会运行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为企业在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为企业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公司对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护,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建议;侧重于为公司数字出版业务,特别是游戏出版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应企业要求,就企业的重大法律权利主张,以企业法律顾问名义授权声明或向相关方发出律师函;根据企业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企业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参与企业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优先接受企业委托,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接受企业委托,负责企业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
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海天综合大厦,需提供驻点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2年。深圳出版社与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分别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分别结算费用。
(四)采购金额:总价包干,两家2年合计最高限价39.8万元。
深圳出版社本次服务项目采购的最高限价为14万元人民币/年(含本数、含税),2年合计不超过28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含税)。
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本次服务项目采购的最高限价为5.9万元人民币/年(含本数、含税),2年合计不超过11.8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含税)。
供应商分开对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家公司仅接受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满足以下要求的供应商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参选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持有执业许可证书。总部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
(二)参选人能派出1名本项目主办律师和1名驻点律师提供服务,主办律师在深圳执业年限已满10年,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驻点律师在深圳执业年限已满1年,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按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为准,计算至响应截止日)。
(三)参选人本项目主办律师和驻点律师应熟悉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法、合同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四)参选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五)参选人本项目主办律师和驻点律师从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近三年)应具备为政府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
(六)律师事务所及拟提供服务主办律师、驻点律师近三年(2023年5月1日-响应截止日)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惩戒记录和不良执业记录,年度考核合格。
(七)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个人响应。同一律师事务所(含总所、分所),不接受2份及以上响应文件,如出现2份及以上响应文件且在响应期内未撤回,则该律师事务所(含总所、分所)的所有响应均无效。本项目严禁供应商转包和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八)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提供最新查询结果或者说明有关情况);
没有被列入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以上资格要求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凡有能力执行本采购文件所述项目,具备我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成交的供应商。
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服务项目: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企业;
4.有相同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的不同供应商应进行书面声明不存在管理关系且未按照该控股股东要求协同响应,拒不进行书面声明的;
5.有参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应进行书面声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管理关系,拒不进行书面声明的。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5月25日。(暂定,根据实际时间相应调整)
(二)采购文件的获取网址:
1.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szcbfx.com/;
2.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szygcgpt.com/。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上午11:00(暂定,根据实际时间相应调整)。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专人送达,一套纸质密封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密封(加封条盖公章)。密封文件上应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联系邮箱(便于通知谈判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810室,何老师(收),电话:***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5月25日下午2:30(暂定,根据实际时间相应调整)。
5.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813会议室。
6.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要求及否决响应的情况
(一)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进行密封处理(含资格文件); 响应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
(二)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响应报价金额高于采购项目限价金额的,或者报
价低于限价金额50%的;
以联合体形式或个人名义响应的; 响应文件未进行密封处理的; 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或资格审查文件不符合要求的。
六、公告期限
2026年5月20日至5月25日(暂定,根据实际时间相应调整)。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本项目不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人自行承担响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或者低于最高限价50%的视为报价无效(对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分别单独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该活动所需的全部费用,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采购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时起,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根据现场谈判情况进行修改的除外。
4.供应商不得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5.无论成交与否,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概不退回,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资料予以保密。
6.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做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认真检查采购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7.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资格条件等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澄清的,可用书面形式通知项目联系人,但通知送达时间不得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即2026年5月22日上午11:00(不含休息日,暂定,根据实际时间相应调整)。采购人应及时作出答复,如认为有必要,可将采购文件的澄清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已经取得同一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成交的原因,采购人没有义务解释。
第三章 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目录表(参考附件1);
2.响应函(参考附件2);
3.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与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则需同时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参考附件3、附件 4);
4.审查文件:
(1)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的加盖公章复印件(总部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
(2)本项目主办律师和驻点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标明谁是主办律师,谁是驻点律师);
本项目主办律师、驻点律师简介及执业年限证明文件,说明是否熟悉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法、合同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3)近三年(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律师事务所及拟提供服务主办律师、驻点律师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5.参选人本项目主办律师或驻点律师近三年(从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近三年)为政府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清单(参考附件7)以及相应的合同证明页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本项目主办律师和驻点律师从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近三年)均应具备为政府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
6.参选人本项目主办律师或驻点律师近三年(从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近三年)承办经济纠纷或著作权纠纷等相关法律事务案件胜诉清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价文件:报价表(参考附件 5)(面向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需分别按要求提供报价);报价函(参考附件6);
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
9.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无特定格式要求,但需在服务方案里面,针对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内容服务需求差异化的部分分别表述)。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文件的制作 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三章响应文件要求的格式和顺序编排,双面打印,装订为一册。须有详细目录,并编上页码,非电子文档(各种资质、合同等的复印件),可以手工填写统一的页码。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多页加盖骑缝章,每份响应文件的封面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同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联系方式、邮箱以及日期并加盖公章。 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密封处应标注响应项目名称、单位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无效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予参加报价:
1.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2.不符合项目要求的;
3.其他未按要求递交的;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行为并作无效响应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排版、格式(非采购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而是供应商自行编制的内容的排版及格式)或者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等情形,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资料参与资格审查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采购相关工作的;
(3)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电子版作者及修改者信息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采购事宜;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8)其他经评审小组认定存在嫌疑且没有合理理由可以解释;
(9)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响应无效情形
(一)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二)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三)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或过期材料的;
(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六)响应单位报价清单存在漏项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报价清单提供的数量填写,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的报价;
(七)价格过低(对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分开报价,凡有一项低于最高限价50%的);
(八)增加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响应不足的情况:没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合格供应商仅有一家的,将转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第四章 评审标准
(一)谈判小组(评审小组)的组建及谈判评审程序
1.小组成员人数:3人 (不含监督人员)
2.人员的选择方法:从社领导、社中层和普通员工中各选一名熟悉项目评审因素并具备谈判能力的共3名人员,共同组成谈判和评审小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谈判评审人员。已进入人员名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或由采购人更换:
(1)参与谈判前采购商务联络工作的人员;
(2)供应商的负责人的近亲属;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采购相关活动受过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5)曾在招标、评标、定标及其他采购相关活动中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有不良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谈判评审人员的。
4.谈判评审程序
(1)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小组组长,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谈判评审工作;
(2)采购人监督人员宣读谈判评审纪律和程序;
(3)小组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当场宣读各供应商名称及响应报价;
(5)资格评审
(6)谈判
(7)综合评审
(8)出具谈判评审报告
在谈判评审过程中,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小组成员应在谈判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报告。
(二)资格评审
小组或采购人指定社内3名员工(含监督人员1名,采购经办有关人员需回避),于2026年5月25日下午2:30(暂定,根据实际时间相应调整)开启响应文件,并依据采购文件资格审查要求进行资格评审(根据实际调整时间),资格评审后谈判评审小组成员需复核签字,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环节。
没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合格供应商仅有一家的,将转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谈判
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将组织谈判,谈判时间一般安排在资格评审结束后次日进行(根据实际可调整),谈判将通过线下开展,具体谈判时间、地点以采购人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2.供应商委派谈判代表应为项目负责人,在采购人谈判通知的时间内,不参加或参加人员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谈判,属无效响应。
3.采购人逐一与供应商代表就价格、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可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改,采购人将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形成记录,供应商代表签字后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谈判结束后收取供应商代表签字的谈判记录。
4.在谈判过程中,若存在以下两种情形,相关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后3个自然日内对修改内容进行盖章确认并提交相应盖章文件,逾期未提交的以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①供应商代表提出修改价格;②供应商代表提出了采购人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是原响应文件应修改或应补充的重要内容。
5.供应商代表在谈判中作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若该承诺涉及对原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修改或补充,且已加盖供应商公章确认,则以修改后的盖章文件为准,其效力优先于原响应文件。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以谈判后的最新响应为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形成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的谈判评审报告,得分靠前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价格得分相同的,由谈判评审小组讨论排列顺序。
谈判评审小组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评分表如下:
本项目具体评审标准见下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证明材料
分值
1
响应报价
所有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对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的报价之和,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基准价(如参与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少于5家时,不再去掉最高和最低值)。
价格得分=(1-|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价格权重分,最高分40分。
(注:报价最接近基准分的投标人价格分最高,价格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低于两家公司最高限价之和或单独报价低于单独最高限价的50%的即为废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同理。
按附件要求提供盖章的报价材料(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分开按要求报价,每家公司报价均不能高于该家公司最高限价,不低于最高限价50%),谈判后需要调整报价的按规定时间提供最新的报价材料。
40
2
对主办律师年限进行评分
根据投标人拟派的主办律师资历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主办律师执业10年以上的每多1年加2分,此项最多得10分。
10
3
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拟派的主办律师或者驻点律师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有为政府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提供满1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基础分得4分,每多服务1家,加2分,此项最多得10分。
按附件7提供合同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10
主办律师或驻点律师在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承办经济纠纷或著作权纠纷等相关法律事务案件并胜诉得5分,每多一件加1分,此项最多得10分。
10
4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一个方案,但需在服务方案里面,针对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内容服务需求差异化的部分分别表述)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需求制订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工作思路专业性高,体现服务响应速度。按优劣评比,评比得分优为:30≥n>25分,良为:25≥n>20分,基本满足为:20≥n>10分,差为:10≥n>0分。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30
若供应商的报价(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报价之和以及单独报价)显著低于其他报价(一般来说低于最高限价50%),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作无效处理。
评审后,谈判评审小组出具谈判评审报告,小组成员均需签字,由采购人根据谈判评审小组出具的报告和成交建议(综合得分最高者,若得分相同按排序靠前者)确定成交供应商。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获知的商业、技术、人员等信息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结果与成交通知
采购人(深圳出版社、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需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若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评审小组提出的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第五章 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中选单位,中选单位分别与深圳出版社和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订立书面合同,分别结算,合同一式四份,项目单位两份,中选单位两份。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采购结果的违反采购文件要求的行为等情形的,采购人将根据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影响程度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供应商的响应资格、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等。
合同主要条款:
1.本服务项目不允许供应商转包和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如采购人有需要,供应商应在 12 小时以内上门提
供专业法律服务。
3.供应商应派出1名本项目主办律师提供服务,以及1名驻点律师驻点提供服务。
4.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在供应商的服务范围内安排工作内容,以完成本合同。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交付项目成果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以确保满足项目要求。采购人认为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要求供应商予以更换。供应商因故更换主办律师或驻点律师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附件1
响应文件目录表
项目名称: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
备注
备注: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的编排情况详细填写。
附件2
响 应 函
致: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全部内容,愿意以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提供本项目服务。
2.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派出1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主办律师提供服务,同时派出1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驻点律师驻点2年提供服务。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3.我方承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全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由于提供虚假材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
4.我方承诺不存在联合体响应,不存在个人响应,不存在转包和分包等与采购文件资格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我方承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
5.我方承诺近三年(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律师事务所及拟提供服务主办律师、驻点律师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惩戒记录和不良执业记录。
供 应 商(公章):
代 表 (签名):
日 期:
附件3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负责人姓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本证明书仅用于本单位签署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附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4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公章):
负 责 人(签名):
日 期:
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5
深圳出版社、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报价表
项目名称
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深圳出版社项目报价(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 元(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高于最高限价的即为废标。)
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项目报价(人民币)
大写: 元整:小写: 元(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高于最高限价的即为废标。)
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报价总和:XX元
拟派提供2年服务主办律师及驻点2年驻点律师基本介绍
服务内容
【注】:以上报价含 %增值税,该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供 应 商(公章):
代 表(签名):
日 期:
附件6
报 价 函
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1.根据贵公司发布的采购公告,我们决定参加你们组织的“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联合采购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报价。
2.我方愿意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按照规定的各项要求向贵方提供法律服务,且同意中选后按各自响应报价分别与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若我方报价成功,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报价文件三份(包含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单独报价)。
5.我方愿意提供报价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7
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
为政府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提供
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清单
填写单位: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签订期限
请附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
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联合采购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响应供应商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其他登记证号码
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
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
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响应授权代表人
3
项目主办律师
4
项目驻点律师
5
响应文件编制人员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应分行填写。
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2
管理关系
指对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标段编号 YG26ZT0037796-01
报价方式 总价
采购控制价(元) 398000
采购控制价(大写) 叁拾玖万捌仟元整
采购控制价说明 采购金额:总价包干,两家2年合计最高限价39.8万元。 深圳出版社本次服务项目采购的最高限价为14万元人民币/年(含本数、含税),2年合计不超过28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含税)。 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本次服务项目采购的最高限价为5.9万元人民币/年(含本数、含税),2年合计不超过11.8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含税)。 供应商分开对深圳出版社和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家公司仅接受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评审方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是否评定分离 否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服务期(天) 730
服务期说明 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2年。深圳出版社与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分别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分别结算费用。
招标/采购范围 (二)项目名称: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需求:需要采购2年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深圳出版社服务内容:参与企业章程和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运行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为企业在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为企业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组织开展合规管理、法律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法律咨询等;协助公司对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护,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应企业要求,就企业的重大法律权利主张,以企业法律顾问名义授权声明或向相关方发出律师函;根据企业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认为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盖章版;为企业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参与企业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资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代办企业工商登记等法律事务;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优先接受企业委托,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接受企业委托,负责企业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 华文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参与企业章程和总经理办公会运行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为企业在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为企业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公司对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护,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建议;侧重于为公司数字出版业务,特别是游戏出版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应企业要求,就企业的重大法律权利主张,以企业法律顾问名义授权声明或向相关方发出律师函;根据企业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企业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参与企业的经济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优先接受企业委托,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接受企业委托,负责企业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 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海天综合大厦,需提供驻点服务
资格条件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满足以下要求的供应商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参选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持有执业许可证书。总部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 (二)参选人能派出1名本项目主办律师和1名驻点律师提供服务,主办律师在深圳执业年限已满10年,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驻点律师在深圳执业年限已满1年,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按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为准,计算至响应截止日)。 (三)参选人本项目主办律师和驻点律师应熟悉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法、合同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四)参选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五)参选人本项目主办律师和驻点律师从2023年5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近三年)应具备为政府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 (六)律师事务所及拟提供服务主办律师、驻点律师近三年(2023年5月1日-响应截止日)无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惩戒记录和不良执业记录,年度考核合格。 (七)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个人响应。同一律师事务所(含总所、分所),不接受2份及以上响应文件,如出现2份及以上响应文件且在响应期内未撤回,则该律师事务所(含总所、分所)的所有响应均无效。本项目严禁供应商转包和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八)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提供最新查询结果或者说明有关情况); 没有被列入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以上资格要求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凡有能力执行本采购文件所述项目,具备我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成交的供应商。 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服务项目: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企业; 4.有相同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的不同供应商应进行书面声明不存在管理关系且未按照该控股股东要求协同响应,拒不进行书面声明的; 5.有参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应进行书面声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管理关系,拒不进行书面声明的。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5-20 10: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5-25 11:00
质疑截止时间 2026-05-21 23:59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2026-05-22 23: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5-25 11: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采购文件的获取网址: 1.深圳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szcbfx.com/; 2.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szygcgpt.com/。
开标时间 2026-05-25 14:30
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813会议室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7-8楼
联系人 何玉萍
联系电话 ***
对外监督人员
对外监督电话
招标公告附件
文件类型 文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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