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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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行政复议辅助性法律服务采购公告第五次
发布日期
2026-05-19
浏览
3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司法厅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 预算金额
- 24 万元
- 采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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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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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厅行政复议辅助性法律服务项目开展采购工作,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名参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单位资格条件(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者《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扫描件及年检合格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三)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六)应具有管理坐班人员的专业人员团队,制定人员管理方案,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服务我厅行政复议辅助工作(参照附件3中工作方案的内容提供相应工作方案);(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八)指派的坐班人员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坐班人员资格条件规定,并实现工作日全天驻点坐班。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坐班人员资格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4.具有高等院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90年12月3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工作时间,履行服务合同约定义务并服从省司法厅统一管理;6.不存在执业冲突。(二)服务内容:协助开展调查、听取意见、听证、调解等复议工作;协助起草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文书;协助送达行政复议、应诉材料和法律文书;协助完成复议办案平台的数据录入、统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文字记录和校对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其他辅助性工作;(三)服务要求:竞聘单位提供3名相对稳定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工作日到海南省司法厅指定办公地点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双方权利义务以正式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为准。三、服务期限及费用(一)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二)服务费用:24万元(含税)/年。四、中标服务机构的确定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详见附件3)。五、竞聘程序(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提交或电子邮箱报送方式。现场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505房;电子邮箱:*** 2.《报价表》3.《综合评分标准》 海南省司法厅 2026年5月19日 · 附件1行政复议辅助服务申报表.docx · 附件2报价表.xlsx · 附件3综合评分标准.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