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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东莞市长安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东莞市长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东莞市长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验收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1
浏览
3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中标方
广东厚法律师事务所 点击查看中标记录
预算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
保证金信息
完整采购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信息 · VIP 会员或单次购买后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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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位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HT-2***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长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长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东莞市长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_东莞市_市本级长安镇长中路104号 联系方式:85395333 供应商(乙方):广东厚法律师事务所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121号百汇金融大厦16楼1605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法律诉讼服务 26(宗) 6,000.00 156,000.00 2 法律诉讼服务 2(宗) 3,000.00 6,000.00 3 法律诉讼服务 1(宗) 3,000.00 3,000.00 合同金额: 165,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文德祥,袁伟烽,陈汉仪 九、验收意见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 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 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东莞市长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