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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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
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9
投标截止
2026-06-03
浏览
3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 预算金额
- 1.8 万元
- 采购方
-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 招标代理
- 保证金信息
- 投标地点
- 南宁市兴宁区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6楼604。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庚息,0771-2613923。 (四)材料密封提交,未密封、未盖章视为无效。 六、评审方式:最低评价法 附件:1、法律服务报价表 2、保密承诺函 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法律服务报价表.docx 附件2:保密承诺函.docx
完整采购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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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根据中心业务工作需要,为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业务合法合规,现对“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相关单位前来参与,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服务年限:1年。 (四)控制价金额:1.8万元/年。 二、报名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具备相关资质的法律教学、研究机构; (二)成立时间满1年,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内有常驻机构及办公场所,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律师事务所拥有的专职律师不少3人,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 (五)指派不少于2名律师,且具有事业单位、行政单位法律服务或工作经验,熟悉事业单位工作,指派的顾问律师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能胜任事业单位行政事务、经济活动、事业单位纠纷处置、人事劳动争议等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 (六)无利益冲突:未代理与我中心对立的诉讼/仲裁案件。 三、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指派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 (二)协助本单位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三)为本单位日常性业务活动和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服务,依法保障合法权益; (四)为本单位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就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五)参与本单位重要业务的协商、谈判、调解; (六)协助本单位处理经济案件和其他案件的诉讼、仲裁、调解和复议(案件代理费按广西区律师收费标准另算); (七)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 (八)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对从事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保密。未经同意不得留存从事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复制资料及成果; (九)提供本单位管理及业务需要的政策法规文件资讯; (十)协助处理本单位日常工作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法律服务报价表(加盖公章); (二)律所简介,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所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执业许可证书正、副本); (三)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说明书原件; (四)拟派遣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工作简历。 提交的文件必须每页盖章,提供1份纸质正本,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张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共4份)。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择期组织论证后确定服务商。 五、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递交,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6楼604。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庚息,***。 (四)材料密封提交,未密封、未盖章视为无效。 六、评审方式:最低评价法 附件:1、法律服务报价表 2、保密承诺函 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法律服务报价表.docx 附件2:保密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