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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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包钢冶金渣公司法院执行裁定书进行清欠法律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6
投标截止
2026-06-01
浏览
6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 采购单位
-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 预算金额
- 23.9171 万元
- 采购方
-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 招标代理
-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 保证金信息
- 开标时间
- 2026-06-01
完整采购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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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第一章
1.采购条件和方式
包钢冶金渣公司法院执行裁定书进行清欠法律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询比采购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项目编号为XBCG2***
采购方式:询比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包钢冶金渣公司法院执行裁定书进行清欠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需完成欠款公司的清欠相关工作,风险代理费结算公式:成交金额/总欠款金额*追回欠款金额=实付金额,合同期内最高支付上限239171元。
2.2采购内容及范围
包钢冶金渣公司法院执行裁定书进行清欠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需完成欠款公司的清欠相关工作,风险代理费结算公式:成交金额/总欠款金额*追回欠款金额=实付金额,详见采购清单。合同期内最高支付上限239171元。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XBCG2***-0001
标段名称:包钢冶金渣公司法院执行裁定书进行清欠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二年内。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挂账,按照冶金渣公司资金计划付款,6个月内付清。
付款形式:现金。
最高限价(元/ 不含税 ) 239171.0000
响应担保金(元): 4000元
项目实施地点: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无
其他相关要求:无
标段明细资料:
序号
使用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不含税)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风险代理费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20002103)
239171
1
项
风险代理费结算公式:成交金额/总欠款金额*追回欠款金额=实付金额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收回欠款,入冶金渣公司账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2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至今法律清欠风险代理项目成功案例两份:需提供执行恢复裁定书或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文书或终本后执行回款的证明材料,上述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为成功案例(执行恢复裁定书或被执行人的裁定文书是法院的判裁决。终本后执行回款的证明材料是发票或与执行人的相关合同,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合同及发票信息必须清楚,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等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4年 4 月 26 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 2024年 3 月 31 日之前)。
3.4本次采购是否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否。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6-06-01 00:00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通过系统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响应供应商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本项目3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6.响应担保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响应担保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响应担保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6-06-01 10:00(北京时间)。
7.2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智慧平台,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未加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9.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0.澄清或异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11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
监督单位:生产运行部
监督单位电话:***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沈元博 联系电话:***
业务部长:武志国 联系电话:***
客服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