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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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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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
某单位某合作建房项目民事诉讼法律服务招标公告(2026-JXGJCX-F3001)
发布日期
2026-05-25
投标截止
2026-06-05
浏览
1
核心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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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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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9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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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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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某合作建房项目民事诉讼法律服务招标公告(2026-JXGJCX-F3001)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6-05-25 17:17:19】 【字号 】 【打印】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合作建房项目民事诉讼法律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6-JXGJCX-F3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合作建房项目民事诉讼法律服务
见商务和技术要求
辽宁省沈阳市或法院指定的开庭地点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相关的民事诉讼(物权返还)全部案件一审、二审(如有)诉讼结案为止。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90万元;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最终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谈判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若存在违规行为的,追缴其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审合格;2.主办律师(兼团队负责人)应为出庭代理律师,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3.律师团队至少由5人组成(含主办律师)。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6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承诺书(附件1);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提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法人/负责人和主办律师(兼团队负责人)的身份证、《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6月5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招标人另行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6年6月5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招标人另行通知)。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6月2日上午9:00。
(二)踏勘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招标人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踏勘仅面向成功领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费用、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活动不强制参与,确定参加现场考察的投标人应根据踏勘具体时间要求,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每家投标供应商参与踏勘人数不超过2人,携带以下文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④保密承诺书(附件2),以上均需加盖公章。未按时到达或未按要求携带文件视为主动放弃,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踏勘,拒绝单独或分批踏勘。投标人在现场工作人员带领下进行集中勘察,服从现场管理,踏勘过程中禁止提出与踏勘无关问题,禁止透露身份,禁止询问其他供应商信息,禁止交换联系方式。本项目中涉及案件分析的关键资料部分属于涉密范畴,严禁带离现场和拍照、录像。所有参与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并携带签署的保密承诺书(详附件),经确认后,方被授权前往甲方指定场所查阅相关资料。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郑女士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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