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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州湾示范区分局(南通市土地储备中心通州湾示范区分中心)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不动产继承、析产公证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0
投标截止
2026-05-26
浏览
5
核心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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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10 万元
采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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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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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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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不动产继承、析产公证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0 15:14:57 来源: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 江苏方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代理机构)受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州湾示范区分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不动产继承、析产公证法律服务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不动产继承、析产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三)预算金额:10万元。 (四)最高限价:国有建设用地930元,宅基地440元,基准费率为100%,竞谈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八)项目类型:服务。 (九)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参加竞谈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公证服务内容的有效证明证书或材料 8、有下述情况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8.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釆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 2、方式:电子邮件。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附件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 3、售价:/。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2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金海路1号。 3、逾期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谈判模式,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审办法)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5.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官网http://tzw.nantong.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州湾示范区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方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盛义乌城22幢360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不动产继承、析产公证法律服务项目-文件领取申请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