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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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和安徽钱营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6-2029年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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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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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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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方
- 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 点击查看中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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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和安徽钱营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6-2029年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和安徽钱营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6-2029年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标段(包)编号:WNXB2***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小组已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 评审报价:156666.00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皖光大律师事务所 评审报价:199800.0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06月12日 17:31。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被异议人名称;
(3)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 异议事项;
(5) 相关请求和主张;
(6)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 法律依据;
(8) 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 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5)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响应单位)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
3、公示媒体: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安徽省能源集团招标采购数字化门户网站(https://tab.wenergy.com.cn)等媒介发布,其他媒介转载与前述媒介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前述媒介发布的内容为准。
4、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和安徽钱营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