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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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采购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成员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3
投标截止
2026-06-15
浏览
13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 采购单位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 预算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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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
-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 保证金信息
- 开标时间
- 2026-06-15
- 开标地点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华润万象城B座24层建银咨询会议室。
完整采购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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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采购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成员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招标方)现就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采购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成员项目采购事宜开展招标,招标资质合格且具备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采购招标事宜委托建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要及要求:
1.项目名称: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采购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成员项目
标段二:保定地区;标段三:唐山地区。
2.采购内容: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为保定地区、唐山地区采购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成员。第2标段为保定分行外聘法律顾问,第3标段为唐山分行外聘法律顾问。各标段拟入围单位均为1家,投标人不可兼投兼中。(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自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下次招标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终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6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信证明文件的接受人须为本项目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近三年(或成立之日起)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5、投标人截至开标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截至开标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打印,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后存档(投标人无需提供)。
6、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拥有至少10人的专职律师人员(以司法局官网信息查询截图体现的律师人数为准),且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组成包含至少3名执业律师(其中至少包含一名合伙人,并指定此合伙人为团队负责人),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及沟通联络。如有指定律师以外人员为招标人服务的,须确保服务律师的能力与事项工作需求相匹配,且须征得招标人和律师团队负责人的同意。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各标段特殊要求
1、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采购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成员项目二标段(保定地区)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注册地在河北地区或北京地区,同时需满足在对应的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专职律师人数和服务团队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3、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采购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成员项目三标段(唐山地区)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注册地在河北地区或北京地区,同时需满足在对应的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专职律师人数和服务团队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3.1发售时间:2026年5月25日09:00至2026年5月29日17:30(节假日正常报名)。
3.2获取方式: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未留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错误,造成无效报名的情形我单位不承担责任);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箱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3.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
(4)公司注册地满足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3.4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6月15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华润万象城B座24层建银咨询会议室。
4.3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 发布。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东路4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华润万象城B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