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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知识产权局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计划及复函

发布日期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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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的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8〕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法〔2016〕260号)《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中共昆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6年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法律顾问项目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代码名称: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B0103)。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年内代理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0件以上,并处理后续事宜; 2.参与我局行政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许可论证、行政处罚论证、信息公开、投诉处理等行政管理事项类的讨论研究工作; 3.参与我局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 4.参与我局项目谈判并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年内不低于30份; 5.参与我局领导接待日、突发事件处置及信访接待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6.进行法律培训或讲座,每年不少于3次针对我局内部人员的法律培训; 7.全程参与我局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年内评定并出具评定案卷评查反馈意见不少于40份; 8.每星期固定1天,安排1名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配合我局行政执法案件讨论、法治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立法等相关工作; 9.参与我局权责清单、柔性执法清单、典型案例等的梳理、审查、论证工作; 10.参与我局法治宣传工作,加强我局各职工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我局行政执法、日常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及规范性,做好纠纷矛盾的依法化解工作,推动了矛盾纠纷的依法化解。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运用专业法律服务提升我局解决复杂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保障全局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8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6年“规划法规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代理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参与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法律论证,重大行政决定的法律论证工作,参与我局立法立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负责部分涉法文件的起草工作,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参与领导接待日,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和信访接待,进行法律培训或讲座,参与我局权责清单、柔性执法清单、典型案例等的梳理、审查、论证工作,参与我局法治宣传工作,加强我局各职工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我局行政执法、日常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及规范性,做好纠纷矛盾的依法化解工作,推动了矛盾纠纷的依法化解,参与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其他业务法律工作。 六、目标要求 切实运用专业法律服务提升我局解决复杂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保障全局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 电话***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