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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counsel · 新疆-石河子

八师石河子市总工会2026年度职工法律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6-01
投标截止
2026-06-05
浏览
3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采购单位
八师石河子市总工会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预算金额
2 万元
采购方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
保证金信息
开标时间
2026-06-05
完整采购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信息 · VIP 会员或单次购买后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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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八师石河子市总工会 2026年度职工法律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更好更快地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普法服务,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助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八师石河子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师市总工会)拟对2026年度职工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次公开询价需选定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工会 (二)项目名称:师市总工会2026年度职工法律服务项目 (三)项目时限:合同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经甲方履约评价后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续签下年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含第一年)。 (四)项目预算:职工法律服务项目2万元/年(含税,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预算),法律援助案件按实际发生阶段单另结算(预算1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二、法律服务主要内容 (1)为师市总工会日常运营和管理中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并就重大决策、合同行为等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协助审查工会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 (2)协助师市总工会参与处理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及职工突发性、群众性事件法律服务工作。 (3)根据师市总工会工作安排,聘请专业律师完成职工普法宣传培训工作,围绕“三八国际妇女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法治宣传节点,针对性开展普法活动,并对师市工会干部进行相关法律业务培训,累计开展不少于6次。协助充实师市总工会普法宣传,提供有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法典》《工会法》等宣传案例分析。 (4)完成师市总工会日常法律咨询以及师市总工会指派的对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工会信访等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等法律服务。 (5)协助完成师市总工会安排的法治体检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交书面体检风险研判报告。 (6)根据师市总工会需要,在师市总工会指定地点开展律师值班,每季度五天。 (7)接受师市总工会指派,办理工会法律援助案件,具体费用参照师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执行。(费用不包含在2万元内,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另外结算)。 (8)按时提交全年法律服务工作总结报告,梳理高频法律问题、典型案例、工作亮点与不足,为师市总工会后续优化工会法律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与参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所内具有5名及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均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机构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组建3人及以上律师服务团队为师市总工会提供法律服务,委派1—2名及以上业务能力强且熟悉《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职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资深律师担任项目主办律师,具有劳动争议处理、职工维权、工会、人社部门法律顾问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5)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和申请资格。 四、提供材料须知及提交 报名文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包括下列内容: (1)法律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函、申请人(律师事务所)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 (2)如有提供过普法宣传、调处劳动争议纠纷等类似法律服务项目经验,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申请人按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自行编制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 1.公开询价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资格文件(包括:律所执业证;律所、团队负责人及主要成员介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证明网页截图;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执业律师资质信息等); 5.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6.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7.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 8.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4)本次询价为公开询价,采购人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公开询价函、业绩证明材料及服务的详细响应资料综合评判,择优确定服务机构。结果将在师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工会”公布。 五、付款方式 (1)职工法律服务费用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职工法律服务1万元费用支付给律师事务所,剩余1万元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支付。(2)法律援助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律援助办案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财行〔2012〕40号)根据案件实际发生阶段按阶段支付给代理律师本人。 六、时间、地点及方式 请参与本次公开询价的律师事务所带齐公开询价函以及其他证明资料和公章于2026年6月5日上午11:00在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18楼西会议室参与公开询价。 七、其他事项 采购人有权根据公开询价情况调整服务机构数量或终止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18楼11813—1室 附件:《公开询价函》 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工会 2026年6月1日 END 编辑/郑伊娜 校对/张 瑾、郑伊娜 责编/乔 俏 监制/张舒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