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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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
重庆市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13
投标截止
2026-05-19
浏览
4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 采购单位
- 重庆市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 预算金额
- 2 万元
- 采购方
-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 招标代理
- 保证金信息
完整采购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信息
· VIP 会员或单次购买后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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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位
公告正文
重庆市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对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20,000 元
项目类型:
服务类
价格类型:
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单价限价(最高)
数量
总限价(最高)
目录法律服务
需求描述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拟采购一家专业供应商,为重庆市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基本资格条件: 1.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近 3 年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 2.具备政企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组建不少于2人的专项服务团队,含1名主办律师、1名辅助律师,明确团队成员分工及联系方式。 3.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指派的主办律师需持有律师执业证,具备中级及以上律师职称,近 3 年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4.服务期内主办律师更换需提前 30 天书面告知,且新主办律师需满足同等资质要求,更换次数不超过 1 次/年。
20,000 元 1 件 20,000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 开通VIP后可查看]”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
发布公告后 ~ 2026-05-19 10:00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不上传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方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选定。
六、商务条款
(一)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合同签订为准。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二)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服务内容
包含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一)为采购人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为采购人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合同等,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为采购人起草、修订重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规章制度、往来函件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等,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函(书);
(三)就采购人的重大经济活动或重要管理事项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或法律方案的建议,或者应采购人要求,对相关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四)为采购人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包括向采购人提出的口头处理意见和书面意见等;对采购人重大项目的承包、发包和招标、投标以及招商引资、经济贸易谈判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根据采购人需要,参与采购人的重大业务谈判、协助制作相关法律文件,并积极配合采购人与对方进行沟通;
(六)根据采购人需要,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协助采购人处理一般性争议的协调事宜,对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参与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建议,出具律师交涉函;
(七)根据采购人需求,列席相关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八)协助采购人开展普法宣教工作,每年举办普法讲座1次;
(九)接受采购人委托向相关单位及个人发送律师函;协助采购人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十)按年度整理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报告,梳理本服务年度内的服务内容及事项,在每年度年终时,向采购人出具年度法律工作报告。
(三)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组建不少于2人具备政企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的专项服务团队,含1名主办律师、1名辅助律师,明确团队成员分工及联系方式。指派的主办律师需持有律师执业证,具备中级及以上律师职称,近3年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团队人员名单、主办律师要求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服务期内主办律师更換需提前30天书面告知采购人,且新主办律师需满足同等资质要求,更換次数不超过1次/年。
(二)根据采购人要求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服务,采购人可随时约见固定法律顾问,固定法律顾问应随时提供服务。
(三)起草、修订或审查重要法律文件及出具法律意见函(书)、律师函,法律顾问必须在收到相关资料起24小时内完成服务。
(四)遇紧急情况需当面咨询的,应在收到通知起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办公场所或现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五)法律顾问在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六)供应商对其获知的采购人涉密事项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供应商对采购人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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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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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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