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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出具、会计处理专项意见书出具服务询比采购项目交工集团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7
投标截止
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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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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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出具、会计处理专项意见书出具服务询比采购项目(交工集团)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7 询比采购公告 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法律意见书出具、会计处理专项意见书出具服务采购项目。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 合同包 采购事项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使用项目部 备注 FL 法律意见书出具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1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现选择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项 1 交工集团 KJ 会计处理专项意见书出具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1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现选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相关会计处理专项意见书。 项 1 交工集团 (1)FL包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浙江交工青山湖园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启程 ***。 (2)KJ包项目部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浙江交工青山湖园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启程 ***。 3.服务期:FL:2026.6-2028.6;KJ:2026.6-2028.6 (2)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有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为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总所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只允许总所自身或其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若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质。(适用于KJ) 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制件(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须提供a.总所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制件、b.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制件、c.经总所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复制件。a、b、c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提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记录复制件、提供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质(资格)截图并加盖公章。 2.业绩要求:(1)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业绩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适用于FL) (2)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券出具会计处理专项意见书业绩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同类产品总量应明晰可辨)(适用于KJ) 3.项目组人员要求:(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至少1人,必须为执业期3年及以上的专职律师,具有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相关经验。 (适用于FL) 注: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年限以首次律师执业证发证日期为准,具体证明材料以律师执业证中执业证号的年度代码为准(第六位至第九位)或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项目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需提供由项目组人员签章的银行间市场债券法律意见书,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至少1人,必须为执业期3年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出具会计处理专项意见书的相关经验。 注:提供项目组人员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期以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之日起算,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人员最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它能够证明相关人员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4.信誉要求:(1)报价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可现场查验、个体户无需提供) 5.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对于多合同包投标的,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多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多个合同包。参加多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5月27日9时00分至2026年6月 3日8时59分。 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6月1日9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6年6月2日9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响应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cncico.zjgzzc.co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zjjtgc.com)上发布。 采 购 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3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风控部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 邮 编:310051 电 话:*** 2026年5月 附件 相关公告 项目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