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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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度假区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经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1
投标截止
2026-06-02
浏览
3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 预算金额
- 45 万元
- 采购方
-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 招标代理
-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 保证金信息
- 开标时间
-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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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X-2026-0319
项目名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度假区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经费。
基本情况介绍: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昆度财〔2024〕55号)、《度假区财政分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昆度财采〔202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假区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项目经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
采购需求:(一)为消费纠纷调解提供法律服务。组成专家调解团队,提供多元化化解投诉、消费者权益纠纷等内容的专项法律服务。
具体包括:1.调解团队的组建;2.协助区分投诉举报,按不同程序分析投诉举报;3.协助投诉的处理,协助调解,在法定时限及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限办结反馈录入;4.提供投诉疑难件的法律意见书;5.按分局整年度的投诉件数量,完成分局要求的投诉件处理和结果反馈录入指标;6.协助对举报行为的处理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等;7.撰写投诉分析统计报告,撰写消费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法律评析。
(二)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法律服务。为消费者讲解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等知识,宣传维权方式和渠道,耐心 解答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重点针对如何防范消费陷阱进行宣传和指引。每季度至少一次。
(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法律服务。
(四)定期对已创建示范单位动态监管考评法律服务。
(五)有关权责交叉案件处理法律服务。帮助厘清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职责边界。梳理职权职责清单,明确是否属于贵局职责范围;针对争议案件组织律所专业律师论证、研究并形成书面的法律意见。
(六)有关信访案件处理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1.协助确定处理方法;
2.参与接待工作;
3.审查信访举报件处置。
(七)应急、紧急工作处置的法律服务。协助分局制定关于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对处理方案所涉事项进行法律论证。
(八)有关培训工作法律服务。安排适当项目律师及专家顾问协助负责单位内部以及对监管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九)法律顾问服务以及分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1.协助行政复议答复;
2.协助信息公开答复;
3.协助日常咨询(行政执法全过程)出具法律意见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采购人要求。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1.2财务状况:
(1)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上年度(2024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2)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新成立的单位提供财务状况说明或财务会计制度。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即可。
1.3投标人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依法免缴的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不须提供);
1.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供应商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息,提供给磋商小组),未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相应社保证明材料(其余具备服务要求的机构,可提供与其相对应的资质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至2026年5 月 28 日,每天9:00至11:30,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3.方式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领取,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
(2)若法人授权代理人购买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方式二:***,备注公司名称及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6 月 2 日 14 点 1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好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U盘储存)和纸质响应文件,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 6 月 2 日 14 点 1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官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38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系方式:张瑞宇(***)、王奕皓、赖俊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