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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超付款项追回专项法律服务邀请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25
投标截止
2026-05-28
浏览
0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采购单位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预算金额
9.5 万元
采购方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
保证金信息
完整采购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信息 · VIP 会员或单次购买后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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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邀请询价公告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工程施工合同超付款项追回专项法律服务进行邀请询价,邀请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合同超付款项追回专项法律服务 标段名称 ***工程施工合同超付款项追回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概况 无。 招标范围 通过诉讼的方式,代理集团向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追回超付工程款,具体包括: 1.一审代理(含调解、和解) 主要包括: (1)法律意见:提供法律意见,分析案件所涉法律关系的法律性质、可能的结果以及调解的利弊。 (2)案件评估: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评估案件的强弱点,制定合理的调解策略。 (3)材料准备:准备调解及后续诉讼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证据、调解请求等。 (4)申请立案: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起草和递交各类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证据目录及材料等。 (5)财产保全:项目立案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 (6)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代为出席调解会议,参与讨论,对调解方案出具法律分析意见。 (7)起草协议:如调解达成一致,负责起草调解协议,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保护我司合法权益。 (8)后续跟进:在调解结束后,跟进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根据需要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司法确认。 (9)调解反馈:调解结束后,反馈调解过程和结果,并提供后续的法律建议。 (10)参与庭审:代为举证、质证、申请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回避、代为陈述、发表意见、进行法庭辩论;代收、代送法律文书。 (11)和解、调解:代为进行和解、调解等。 (12)定期汇报案件进展、总结、归档。 2.二审阶段(含调解、和解) 包括但不限于: (1)案件评估:将对一审判决书和相关材料进行全面评估,分析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以确定二审的可行性和策略。 (2)法律分析:研究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判例,分析一审判决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识别可能的争议点,协助决策是否上诉。 (3)证据整理:整理和补充证据,包括对一审提交的证据进行复查,收集新的证据,并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撰写并提交相关文书。 (5)案件跟进: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供后续法律服务,如参加庭审(如有)、和解、调解(如有)等。 (6)定期汇报案件进展、总结、归档。 3.执行阶段 案件诉讼阶段结束后,应在生效裁判文书载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着最大程度维护我司合法权益的原则,以勤勉、审慎、竭尽所能的态度,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且可行的措施,全力推动并促成涉案款项的最终执行到位。 招标控制价(万元) 9.5000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中总所与分所、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分所、联营律师事务所与作为其合伙联营一方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最近三年受司法局等行业监管单位的行政处罚、行业协会等的处罚; (2)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本次委派的诉讼主办律师需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经验(需在询价邀请文件中作为附件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递交及投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5-25 17:15 质疑截止时间 2026-05-26 18:00 答疑截止时间 2026-05-27 18:00 公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 2026-05-28 18:00 评定标方法 评标方法 无 定标方法 最低价法 本文出现的时间和日期均为北京时间,日期和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浏览[我司采购信息平台 - 开通VIP后可查看],在该网站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招标人 单位名称 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奕楠 单位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1701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