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绍虞道罚决字〔2026〕第0000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绍虞道罚决字〔2026〕第000029号
决定书正文
当事人陈某某于2026年9月2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镇中路实施了在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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