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安吉应急罚决〔2026〕第0000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安吉应急罚决〔2026〕第000035号
决定书正文
2026年7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情况如下: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