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朝阳祥瑞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内交综执(十二)01普罚(2026)0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主体朝阳祥瑞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内交综执(十二)01普罚(2026)074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运经营(普通货物运输)
违法事实
2026年09月29日10时24分,执法人员王宏伟(05000090272)、勉晓璐(05000090267)在检查中发现,途经G1817乌银高速公路宗别立超限检测站K45+000m,拉运货物为轮胎,在哈密至平罗-方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音呼都格收费站,朝阳祥瑞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拥有牵引车辽NN5081(挂车号:辽N5332超)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运经营(普通货物运输)。
处罚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元
罚款金额0.11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朝阳祥瑞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内交综执(十二)01普罚(2026)074号
处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类型: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运经营(普通货物运输)
处罚事由:2026年09月29日10时24分,执法人员王宏伟(05000090272)、勉晓璐(05000090267)在检查中发现,途经G1817乌银高速公路宗别立超限检测站K45+000m,拉运货物为轮胎,在哈密至平罗-方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音呼都格收费站,朝阳祥瑞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拥有牵引车辽NN5081(挂车号:辽N5332超)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运经营(普通货物运输)。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1
处罚金额:1100.00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决定处罚文号:内交综执(十二)01普罚(2026)074号
处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类型: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运经营(普通货物运输)
处罚事由:2026年09月29日10时24分,执法人员王宏伟(05000090272)、勉晓璐(05000090267)在检查中发现,途经G1817乌银高速公路宗别立超限检测站K45+000m,拉运货物为轮胎,在哈密至平罗-方向,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音呼都格收费站,朝阳祥瑞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拥有牵引车辽NN5081(挂车号:辽N5332超)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运经营(普通货物运输)。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1
处罚金额:1100.00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