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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绍越综执罚决字〔2026〕第0020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省份:浙江省处罚机关: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日期:2026-09-30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绍越综执罚决字〔2026〕第002085号

决定书正文

当事人许某某于2026年09月2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南路嘉银广场古茗店门口道路上实施了无照经营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