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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杭路政罚〔2026〕51209行政处罚决定书

省份:浙江省处罚机关:杭州市富阳区交通运输局处罚日期:2026-09-30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杭路政罚〔2026〕51209

决定书正文

主要违法事实: 2026年9月30日9时6分,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公路监测监管系统(浙路通)进行取证:发现2026年9月28日9时40分,黄**驾驶浙A*****重型自卸货车在行经320国道281K+800M桐庐向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路段时,发现黄**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黄**故意逃避检测。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富阳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