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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温公(交)决字[2026]第3303022601495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省份:浙江省处罚机关: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市道路二大队处罚日期:2026-09-30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温公(交)决字[2026]第330302260149569号

决定书正文

主要违法事实:被处罚对象蒋**,驾驶证号3303************32,准驾车型:C1D,于2026年09月25日驾驶浙CL**95号普通摩托车在南浦路双龙路路口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
处罚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给予罚款812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