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越城应急罚决﹝2026﹞第00006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主体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越城应急罚决﹝2026﹞第000061-1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出口标志不明显案
违法事实
当事人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盛塘村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不符合疏散要求,存在占用、锁闭、封堵情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罚款金额1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越城应急罚决﹝2026﹞第000061-1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
违法行为类型: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出口标志不明显案
处罚事由:当事人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盛塘村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不符合疏散要求,存在占用、锁闭、封堵情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4
处罚金额:10000.00
处罚机关: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
决定处罚文号:越城应急罚决﹝2026﹞第000061-1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
违法行为类型: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出口标志不明显案
处罚事由:当事人绍兴市兆山建材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盛塘村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不符合疏散要求,存在占用、锁闭、封堵情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4
处罚金额:10000.00
处罚机关: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