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铁锋区淑果家鲜生食品超市齐铁市监处罚〔2026〕1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主体铁锋区淑果家鲜生食品超市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齐铁市监处罚〔2026〕118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经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辣妹子(辣椒)是当事人2026年8月10日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二柱子蔬菜批发部(经营者)处购进的。当事人购进辣妹子(辣椒)5公斤,进货价格:2.00元/公斤,销售价格:3.96元/公斤。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进货凭证,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赔义务,食用农产品在运输、贮存及销售过程中未发现可污染环节。截至2026年9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购进日期食用农产品均已销售,违法所得共计:9.80元,本案货值金额:19.8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 / 第一百二十四条 / 第一款 / 第一项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9.80元;
罚款金额0.5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铁锋区淑果家鲜生食品超市
决定处罚文号:齐铁市监处罚〔2026〕11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 / 第一百二十四条 / 第一款 / 第一项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处罚事由: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经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辣妹子(辣椒)是当事人2026年8月10日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二柱子蔬菜批发部(经营者)处购进的。当事人购进辣妹子(辣椒)5公斤,进货价格:2.00元/公斤,销售价格:3.96元/公斤。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进货凭证,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赔义务,食用农产品在运输、贮存及销售过程中未发现可污染环节。截至2026年9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购进日期食用农产品均已销售,违法所得共计:9.80元,本案货值金额:19.80元。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9.80元;
2.罚款:5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3
处罚金额:5000.00
处罚机关:-
决定处罚文号:齐铁市监处罚〔2026〕11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 / 第一百二十四条 / 第一款 / 第一项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处罚事由: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经抽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辣妹子(辣椒)是当事人2026年8月10日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二柱子蔬菜批发部(经营者)处购进的。当事人购进辣妹子(辣椒)5公斤,进货价格:2.00元/公斤,销售价格:3.96元/公斤。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进货凭证,履行了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赔义务,食用农产品在运输、贮存及销售过程中未发现可污染环节。截至2026年9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购进日期食用农产品均已销售,违法所得共计:9.80元,本案货值金额:19.80元。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9.80元;
2.罚款:5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3
处罚金额:5000.00
处罚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