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南通市第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通交路执﹝2026﹞16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主体南通市第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通交路执﹝2026﹞1647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
违法事实
2026年10月13日15时01分,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根据交通局季度安全检查发现南通市第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苏F78245(黄)车辆二级维护存在异常在永和路1129号304室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因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处罚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
罚款金额0.1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南通市第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通交路执﹝2026﹞1647号
处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违法行为类型: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
处罚事由:2026年10月13日15时01分,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根据交通局季度安全检查发现南通市第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苏F78245(黄)车辆二级维护存在异常在永和路1129号304室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因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处罚结果:罚款壹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3
处罚金额:1000.00
处罚机关: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决定处罚文号:通交路执﹝2026﹞1647号
处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违法行为类型: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
处罚事由:2026年10月13日15时01分,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根据交通局季度安全检查发现南通市第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苏F78245(黄)车辆二级维护存在异常在永和路1129号304室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因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处罚结果:罚款壹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3
处罚金额:1000.00
处罚机关: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