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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淅川县滔河新源购物广场淅市监处罚〔2026〕2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省份:河南省处罚机关: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2026-10-13
处罚主体淅川县滔河新源购物广场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淅市监处罚〔2026〕264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

违法事实

经查,淅川县滔河新源购物广场位于淅川县滔河乡新街,日常经营主要是供货商送货上门,与供货商长期合作,对供应商产生了过度信任,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就未要求供货商提供资质及进货票据。

处罚依据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第四十五条 / 第二项;《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第四十五条 / 第三项

处罚结果

罚款2000元。

罚款金额0.2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淅川县滔河新源购物广场
决定处罚文号:淅市监处罚〔2026〕264号
处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第四十五条 / 第二项;《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 第四十五条 / 第三项
违法行为类型: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
处罚事由:经查,淅川县滔河新源购物广场位于淅川县滔河乡新街,日常经营主要是供货商送货上门,与供货商长期合作,对供应商产生了过度信任,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就未要求供货商提供资质及进货票据。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3
处罚金额:2000.00
处罚机关: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