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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山东省阳信城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滨建罚决﹝202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省份:山东省处罚机关: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日期:2026-10-19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滨建罚决﹝2026﹞8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26年8月7日,滨州市高铁片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2#楼工程监理评标活动中,该公司与某监理公司的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存在异常一致(监理大纲页数相同、监理大纲内容高度一致),存在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处罚款7005.54元

罚款金额0.7006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山东省阳信城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滨建罚决﹝2026﹞8号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事由:2026年8月7日,滨州市高铁片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2#楼工程监理评标活动中,该公司与某监理公司的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存在异常一致(监理大纲页数相同、监理大纲内容高度一致),存在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处罚结果:处罚款7005.54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9
处罚金额:7005.54
处罚机关: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