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遂宁市信欣房地产有限公司三自然资(规)行处决﹝2026﹞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主体遂宁市信欣房地产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三自然资(规)行处决﹝2026﹞13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进行建设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西平镇西蜀大道建设房屋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1.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改正,及时完善规划等相关手续;2.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的工程造价百分之三的罚款:2001441.08元×3%=60043.23元。
罚款金额6.0043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遂宁市信欣房地产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三自然资(规)行处决﹝2026﹞1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行为类型: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进行建设
处罚事由:当事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西平镇西蜀大道建设房屋的行为
处罚结果:1.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改正,及时完善规划等相关手续;2.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的工程造价百分之三的罚款:2001441.08元×3%=60043.23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20
处罚金额:60043.23
处罚机关: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决定处罚文号:三自然资(规)行处决﹝2026﹞1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行为类型:未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进行建设
处罚事由:当事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西平镇西蜀大道建设房屋的行为
处罚结果:1.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改正,及时完善规划等相关手续;2.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的工程造价百分之三的罚款:2001441.08元×3%=60043.23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20
处罚金额:60043.23
处罚机关:三台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