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龙港信众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龙综罚决字﹝2026﹞第0013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主体龙港信众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龙综罚决字﹝2026﹞第001301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龙港信众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违法超限行驶案
违法事实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贰元整(¥1482.00)。
处罚依据
《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贰元整(¥1482.00)。
罚款金额0.1482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龙港信众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龙综罚决字﹝2026﹞第001301号
处罚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违法行为类型:龙港信众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违法超限行驶案
处罚事由: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贰元整(¥1482.00)。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贰元整(¥1482.00)。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9
处罚金额:1482.00
处罚机关: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决定处罚文号:龙综罚决字﹝2026﹞第001301号
处罚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违法行为类型:龙港信众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违法超限行驶案
处罚事由: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贰元整(¥1482.00)。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贰元整(¥1482.00)。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9
处罚金额:1482.00
处罚机关: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