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含山县铜闸镇园区生活超市含市监处罚〔2026〕3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主体含山县铜闸镇园区生活超市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含市监处罚〔2026〕320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违法事实
经调查,当事人称其进货方式是含山的一家供货商送货上门,未留存对方的经营许可证件,进货票据没有保存。过期后售出1块火锅底料,违法所得1元。当事人采购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留存供货商的经营许可证件以及进货票据,构成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案货值14元。
处罚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处罚结果
1;警告;2;罚款壹仟元;3;没收违法所得壹元;4;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详见含市监物〔2026〕146号)。
罚款金额0.1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含山县铜闸镇园区生活超市
决定处罚文号:含市监处罚〔2026〕320号
处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处罚事由:经调查,当事人称其进货方式是含山的一家供货商送货上门,未留存对方的经营许可证件,进货票据没有保存。过期后售出1块火锅底料,违法所得1元。当事人采购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留存供货商的经营许可证件以及进货票据,构成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案货值14元。
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壹仟元;3;没收违法所得壹元;4;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详见含市监物〔2026〕146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30
处罚金额:1000.00
处罚机关: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处罚文号:含市监处罚〔2026〕320号
处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处罚事由:经调查,当事人称其进货方式是含山的一家供货商送货上门,未留存对方的经营许可证件,进货票据没有保存。过期后售出1块火锅底料,违法所得1元。当事人采购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留存供货商的经营许可证件以及进货票据,构成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案货值14元。
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壹仟元;3;没收违法所得壹元;4;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详见含市监物〔2026〕146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30
处罚金额:1000.00
处罚机关: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