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江市监处罚〔2026〕4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江市监处罚〔2026〕429号
决定书正文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6年6月6日在抖音商城平台上购买了1袋汰渍净白去渍洗衣粉(生产日期:20260326,批号:4314C3390214,规格:5kg/袋)放在店内准备销售,购买金额为15.9元,经广州宝洁有限公司鉴定人员鉴定,该袋汰渍净白去渍洗衣粉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现场出具了鉴定报告书(编号:PG202*****40041)。上述汰渍净白去渍洗衣粉售价为25元/袋,至本局查获时,上述汰渍净白去渍洗衣粉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货值为25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汰渍净白去渍洗衣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袋汰渍净白去渍洗衣粉;2.处罚款1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汰渍净白去渍洗衣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袋汰渍净白去渍洗衣粉;2.处罚款1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