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玉消罚决字〔2026〕第000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玉消罚决字〔2026〕第000006号
决定书正文
当事人童某某于2026年8月3日在浙江省玉环市海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实施了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决定给予童某某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处罚。限你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玉环市农业银行或扫描本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