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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山东源浓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济兖市监处罚﹝2026﹞5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省份:山东省处罚机关: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2026-10-08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济兖市监处罚﹝2026﹞530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050103

违法事实

当事人山东源浓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控释掺混肥料,经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0077933),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2026 年 07 月 24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在其 8 号仓库内发现存放的华汇牌双膜双控掺混肥料 20 袋,净含量 40kg / 袋。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济兖市监责改〔2026〕25-072401 号)及《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济兖市监强制〔2026〕27 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案化肥,并对涉案化肥予以查封。 经调查询问核实,上述涉案化肥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不合格产品为同一批次。该批次化肥由当事人于 2026 年 3 月 2 日生产,总产量 0.8 吨,规格 40kg / 袋,合计 20 袋;出厂销售单价 84 元 / 袋,货值金额 1680 元。该批次产品尚未对外销售,无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

处罚结果

1、罚款:168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1元 3、没收华汇牌双膜双控掺混肥料20袋。

罚款金额0.168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山东源浓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济兖市监处罚﹝2026﹞530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
违法行为类型:050103
处罚事由:当事人山东源浓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控释掺混肥料,经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0077933),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2026 年 07 月 24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在其 8 号仓库内发现存放的华汇牌双膜双控掺混肥料 20 袋,净含量 40kg / 袋。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济兖市监责改〔2026〕25-072401 号)及《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济兖市监强制〔2026〕27 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案化肥,并对涉案化肥予以查封。 经调查询问核实,上述涉案化肥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不合格产品为同一批次。该批次化肥由当事人于 2026 年 3 月 2 日生产,总产量 0.8 吨,规格 40kg / 袋,合计 20 袋;出厂销售单价 84 元 / 袋,货值金额 1680 元。该批次产品尚未对外销售,无违法所得。
处罚结果:1、罚款:168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1元 3、没收华汇牌双膜双控掺混肥料20袋。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8
处罚金额:1680.00
处罚机关: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