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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津)应急罚〔2026〕总-6-0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省份:天津市处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处罚日期:2026-10-10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津)应急罚〔2026〕总-6-032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 15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罚款

罚款金额1.5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津)应急罚〔2026〕总-6-032号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事由: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
处罚结果:处人民币 15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0
处罚金额:15000.00
处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