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兰综罚决字〔2026〕第0002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兰综罚决字〔2026〕第000277号
决定书正文
当事人王某某于2026年9月27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世南西路**号附近实施了在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