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重庆市凌翔食品有限公司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4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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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419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于2003年8月25日注册营业执照,并办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津璧路1号从事罐头生产加工经营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处罚结果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元整(¥30.00)。
罚款金额1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重庆市凌翔食品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419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处罚事由:经查,当事人于2003年8月25日注册营业执照,并办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津璧路1号从事罐头生产加工经营活动。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21日对当事人现场成品库内的凌翔火锅午餐肉罐头、凌翔牛肉午餐肉罐头、老码头午餐肉罐头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6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3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A26SR04716、A26SR04717、A26SR04718G,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生产的凌翔火锅午餐肉罐头、凌翔牛肉午餐肉罐头、老码头午餐肉罐头均检出“鸭成分”,且上述罐头配料表中无鸭源性成分。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23日再次对当事人现场成品库内的16种罐头(包括上述凌翔火锅午餐肉罐头、老码头午餐肉罐头)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7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16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A26SJ01846、A26SJ01840、A26SJ01848、A26SJ01842、A26SJ01844、A26SJ01845、A26SJ01852、A26SJ01851、A26SJ01849、A26SJ01841、A26SJ01839、A26SJ01838、A26SJ01835、A26SJ01850、A26SJ01847、A26SJ01843。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生产的海聆业火腿午餐肉、乱匹财午餐肉罐头、秀丽丽午餐肉罐头、鹰金钱午餐肉罐头、凌翔火腿午餐肉罐头检出“鸡成分”,且上述罐头配料表中无鸡源性成分。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7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的检验报告A26SJ01839、A26SJ01849与2026年6月23日送达的检验报告A26SR04716、A26SR04718G中检验的产品为同一批次的同一产品,A26SJ01849与A26SR04716、A26SJ01839与A26SR04718G的检验结论不一致,本局认定以2026年7月14日送达的检验报告内容作为最终判定依据,认定凌翔火锅午餐肉罐头、老码头午餐肉罐头未检出“鸭成分”。
经进一步核查,当事人生产的凌翔牛肉午餐肉罐头未发现添加鸭源性成分,当事人生产的海聆业火腿午餐肉、秀丽丽午餐肉罐头、鹰金钱午餐肉罐头、凌翔火腿午餐肉罐头未发现添加鸡源性成分。当事人生产的乱匹财午餐肉罐头添加有鸡肉成分,与配料表标识的内容不符。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4月23日生产未贴标半成品罐头4975罐,该批次半成品罐头均添加有鸡肉成分,当事人于2026年5月3日在上述半成品罐头上张贴乱匹财午餐肉罐头标签制成成品共计768罐,该标签配料表中无鸡肉成分,与实际投料生产情况不符,本局于2026年6月23日抽样检验3罐,单价10元/罐,现场剩下765罐待售,单价以当事人与重庆乱匹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约定的价格190元/24罐计算。当事人涉案的货值金额计算为3罐×10元/罐+765罐×190元/24罐=6086.25元,违法所得计算为3罐×10元/罐=30元。
处罚结果: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元整(¥3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2
处罚金额:10000.00
处罚机关: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处罚文号: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419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处罚事由:经查,当事人于2003年8月25日注册营业执照,并办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津璧路1号从事罐头生产加工经营活动。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21日对当事人现场成品库内的凌翔火锅午餐肉罐头、凌翔牛肉午餐肉罐头、老码头午餐肉罐头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6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3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A26SR04716、A26SR04717、A26SR04718G,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生产的凌翔火锅午餐肉罐头、凌翔牛肉午餐肉罐头、老码头午餐肉罐头均检出“鸭成分”,且上述罐头配料表中无鸭源性成分。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23日再次对当事人现场成品库内的16种罐头(包括上述凌翔火锅午餐肉罐头、老码头午餐肉罐头)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7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16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分别为A26SJ01846、A26SJ01840、A26SJ01848、A26SJ01842、A26SJ01844、A26SJ01845、A26SJ01852、A26SJ01851、A26SJ01849、A26SJ01841、A26SJ01839、A26SJ01838、A26SJ01835、A26SJ01850、A26SJ01847、A26SJ01843。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生产的海聆业火腿午餐肉、乱匹财午餐肉罐头、秀丽丽午餐肉罐头、鹰金钱午餐肉罐头、凌翔火腿午餐肉罐头检出“鸡成分”,且上述罐头配料表中无鸡源性成分。
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7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的检验报告A26SJ01839、A26SJ01849与2026年6月23日送达的检验报告A26SR04716、A26SR04718G中检验的产品为同一批次的同一产品,A26SJ01849与A26SR04716、A26SJ01839与A26SR04718G的检验结论不一致,本局认定以2026年7月14日送达的检验报告内容作为最终判定依据,认定凌翔火锅午餐肉罐头、老码头午餐肉罐头未检出“鸭成分”。
经进一步核查,当事人生产的凌翔牛肉午餐肉罐头未发现添加鸭源性成分,当事人生产的海聆业火腿午餐肉、秀丽丽午餐肉罐头、鹰金钱午餐肉罐头、凌翔火腿午餐肉罐头未发现添加鸡源性成分。当事人生产的乱匹财午餐肉罐头添加有鸡肉成分,与配料表标识的内容不符。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4月23日生产未贴标半成品罐头4975罐,该批次半成品罐头均添加有鸡肉成分,当事人于2026年5月3日在上述半成品罐头上张贴乱匹财午餐肉罐头标签制成成品共计768罐,该标签配料表中无鸡肉成分,与实际投料生产情况不符,本局于2026年6月23日抽样检验3罐,单价10元/罐,现场剩下765罐待售,单价以当事人与重庆乱匹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约定的价格190元/24罐计算。当事人涉案的货值金额计算为3罐×10元/罐+765罐×190元/24罐=6086.25元,违法所得计算为3罐×10元/罐=30元。
处罚结果: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元整(¥30.00)。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2
处罚金额:10000.00
处罚机关: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