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舟定市监处罚〔2026〕4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舟定市监处罚〔2026〕423号
决定书正文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8月18日,当事人在舟山市定海区东大街62号经营使用的外卖食品袋和外卖食品盒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如下:一、没收涉案外卖食品袋71个、外卖食品盒647个;二、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如下:一、没收涉案外卖食品袋71个、外卖食品盒647个;二、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