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甬环宁罚〔2026〕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甬环宁罚〔2026〕20号
决定书正文
当事人宁海县佳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珠路8号实施了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的单位未按时申报或者谎报、瞒报有关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的的行为,违反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3修订) 国务院 2023-12-29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3修订) 国务院 2023-12-29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陆佰伍拾元整(¥6,65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