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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温州市智头换向器有限公司平市监处罚〔2026〕8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省份:浙江省处罚机关: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日期:2026-10-10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平市监处罚〔2026〕838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行为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封闭工厂厂区内从事机械加工制造,于2026年6月3日开始使用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直至2026年7月14日被依法查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30000元,上缴财政。

罚款金额3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温州市智头换向器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平市监处罚〔2026〕83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类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行为
处罚事由:当事人在封闭工厂厂区内从事机械加工制造,于2026年6月3日开始使用未经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直至2026年7月14日被依法查获。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30000元,上缴财政。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0
处罚金额:30000.00
处罚机关: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