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潮州市潮安区洪氏情怀食品有限公司安市监东处罚〔2026〕0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安市监东处罚〔2026〕040号
违法事实与处罚事由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责令改正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1.8 万元
决定书正文
处罚主体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洪氏情怀食品有限公司
决定处罚文号:安市监东处罚〔2026〕040号
处罚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事由: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1、责令改正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012元;
3、罚款18000元;
罚没款共计19012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4
处罚金额:18000.00
处罚机关: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处罚文号:安市监东处罚〔2026〕040号
处罚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事由: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1、责令改正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012元;
3、罚款18000元;
罚没款共计19012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14
处罚金额:18000.00
处罚机关: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