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普海执罚〔2026〕第0003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普海执罚〔2026〕第000305号
决定书正文
当事人陈某某于2026年9月4日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大桥海域实施了船长未确保渔业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证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农业银行普陀区支行营业部、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