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慈市监处罚〔2026〕12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慈市监处罚〔2026〕1299号
决定书正文
主要违法事实:经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实际型号为KJ-TH188的空气净化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空气净化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567元,罚款2634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空气净化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567元,罚款2634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