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台公(椒)(交直一城三)行罚决字[2026]031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台公(椒)(交直一城三)行罚决字[2026]03142号
决定书正文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9月5日0时37分许,违法行为人卢某无证酒后驾驶客车在椒江区某大道被查获。违法行为人卢某的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卢某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卢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卢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由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送台州市拘留所执行,期限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7日。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卢某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卢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决定给予卢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由台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送台州市拘留所执行,期限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