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决定书信息
杭临平农(兽药)罚〔2026〕第0000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
- 杭临平农(兽药)罚〔2026〕第000016号
决定书正文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鹿牧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实施了未按照规定实施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