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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司法局2026年光明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18
投标截止
2026-05-29
浏览
3
核心交易信息
敏感信息已脱敏
采购单位
光明区司法局 点击查看历史采购
预算金额
60 万元
采购方
***[开通VIP或单次购买后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
保证金信息
完整采购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信息 · VIP 会员或单次购买后可见
开通 VIP
广告位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采购预算 (万元) 1 光明区司法局2026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 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 (综合评分法) 60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建设,拟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协助开展2026年光明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需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以“1个团队+1名驻点律师”的方式,协助开展2026年光明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团队需各委派1名工作人员驻点提供服务,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项目金额:每家律师事务所不超过30万元/年,共计不超过60万元/年。 (三)供应商数量:拟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协助开展2026年光明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法律服务。 (四)项目服务期:服务期为1年。 四、采购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人民币,每家律师事务所采购预算为30万元人民币。投标总价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超出本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律师事务所成本的报价投标。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发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进行转包、非法分包。 不满足上述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会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及提交方式 供应商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律师事务所,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许可证及年审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基本信息(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身份文件、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股权关系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1) (四)提供诚信承诺函(详见附件2)。 (五)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3)。 (六)评分材料(所提供材料按照“第三章 评分细则”顺序进行排列)。 (七)报名回执(详见附件4)。 请于2026年5月29日12:00前将上述报名材料纸质件送至光明区司法局。 七、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4楼440室。 邮政编码:518107。 咨询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2026年5月18日